12人蛇案 律師稱遭警告不得接辦

【本報訊】被中國海警拘捕的十二名香港人蛇,至今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表示,昨(11日)收到國保人員的警告,要求他不得接辦案件,否則可能會嚴重影響執業生涯。

指涉國安法 禁媒體採訪

該律師引述國保人員表示,這宗案件十分敏感,涉及港區國安法,要求他若再計劃到深圳探視當事人,要預先通知,並由國保人員隨行,同時不得接受媒體採訪。

被捕港人李子賢的代表律師紀中久則表示,周四(10日)下午到看守所遞交委託書後收到通知,指李子賢已經自行聘請兩位辯護律師。紀中久質疑,沒有家屬委託下,李子賢關押中如何聘請律師。

另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表示,四川的司法局曾要求約見他。據悉,他兩次到看守所探視未果,他指出檢察官拒絕他帶手機入內,亦叫工作人員對他錄影,他認為這些行為無法律依據,檢察官其後不再接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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