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藉查案索買名牌貨折扣 女警與兩店員否認控罪

【本報訊】一名偵緝女警因調查詐騙案件而接觸四位名店女職員,並涉嫌要求她們提供購物折扣作查案的報酬,獲一名時裝公司經理和一名珠寶公司文員提供折扣價購買名牌運動鞋和耳飾,合計價值近七千元。涉案女警被控四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而涉案經理和文員各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三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控方指將會有十三名控方證人,被告亦有招認供詞。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月五日進行預審,屆時再決定審訊日期,期間三名被告繼續保釋。

三名被告依次是女警員李倩華(廿九歲)、時裝公司前部門經理梁慧嘉(四十五歲)及珠寶公司前文員庄澳琳(卅一歲)。控罪指,李分別於一七年十一月廿二日及一八年二月十一日,藉警察身份,向梁索取以員工折扣價取得一對GUCCI運動鞋,以及向庄提出以低於市價的價格取得一對耳環。

購買運動鞋及耳環

李亦被控於一七年九月廿日至一八年一月十五日,分別向莊詩敏和黃姍姍索取折扣價,以圖取得兩個CHANEL和CÉLINE品牌的手袋及一個童裝品牌的貨品。惟莊和黃拒絕提供該利益。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則分別被控向李提供以員工折扣價取得運動鞋及耳環。案件編號:WKCC 13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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