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傳東區法院的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於今年六月四日,以律政司內部電郵系統向全體檢控主任同事發出電郵,當中寫明當日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最後一次的六月四日,「今日有甚麼事會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嗎?希望我們都做同樣嘅事」。消息指,此事引起內部關注。執業大律師龔靜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有關言論與「六四晚會」明顯扯上關係,帶有政治成分,認為黃作為律政司的法庭檢控主任,理應保持政治中立,以免影響律政司及其他法律人員的公正形象。
龔靜儀表示,公務員應保持政治中立,而該電郵內容明顯帶有政治色彩,雖然文字上顯示較為隱晦,從中亦推測到黃不希望因此負上責任。至於有關電郵以港府的內部形式發放,但內容明顯不屬工作用途;內部電郵不應該發放私人訊息,更遑論提及任何政治事情。
龔又指,近來坊間不時提及「違法達義」,明顯黃以隱晦的字眼發出內部電郵,正是「又想做,但又唔想太着迹」,明顯知道不應該以內部途徑討論有關事件。她說:「現在東窗事發,讓人掌握證據,對有關人士有所影響,可能需要離職;若有足夠證據,甚至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龔表示,黃亦知道一直有禁聚令生效,但電郵內容仍然鼓吹他人出席六四晚會,等同知法犯法,「你在律政司工作都係維護香港法治和作出檢控工作,理應不偏不倚,但電郵內容卻鼓勵或煽動人『違法達義』,叫人去沒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等同叫人犯罪,做法偏頗且有違公務員行為守則。」
她認為,不論調查結果如何,事件都已經會影響市民對律政司完全公平公正的信心,可能在處理某些案件會跟隨政治立場而作偏頗判決,建議律政司應即時暫停黃所有檢控工作,並對事件作出徹查,以及覆核涉事人所有有份參與過檢控案件的檔案,檢示當中有否任何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案件,了解決定和判決有否偏差而作出補救。
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指,律政司的電郵系統應限於工作用途,另外根據內部指引,員工使用電郵時不應涉及一些損害或令政府尷尬的活動,包括發放不適當資訊,亦不應濫用電郵系統內的通訊群組,發放與工作無關的訊息。如果發現司內人員有違規行為,律政司必定會嚴肅跟進,絕對不會容忍。任何違規個案會由部門按既定程序處理,若調查後發現違規屬實,定會秉公處理,包括採取紀律處分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