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社工陳虹秀共8人 否認參與灣仔暴動

【本報訊】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多區發生大型警民衝突,當日在灣仔被捕的香港社工總工會理事陳虹秀與另外七人否認暴動罪,案件昨天在區院開審。控方指稱,當日有人堵路、縱火、掟汽油彈,但被告仍然留在現場參與,其中陳用手提擴音器嗌咪,當示威者向警方掟磚、掟汽油彈時,陳多次不遵從警方指示,沒有離去。

涉案五男三女被告,分別為余德穎、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陳虹秀、簡家康、莫嘉晴和梁雁彬,年齡介乎十八至四十二歲。他們被控於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龔梓舜另被控於同日在公眾地方非法管有一支伸縮棍及一枚汽油彈。

控方指,當日傍晚近六時,大批穿黑衫黑褲、戴防毒面具、穿手袖及手套的人士,在軒尼詩道東西行線非法集結,該些人士在馬路搭建障礙物堵路。晚上七時後,他們把拆下的鐵欄等雜物拖向軍器廠街、軒尼詩道一號及廿二號的方向,有人用雷射裝置照射周圍,以硬物拍打製造噪音及叫囂。稍後巨型路障被人縱火燃燒,過程中濃煙吹至七至八層樓高,並曾發出爆炸聲。後來有人向警察投擲汽油彈、石頭及硬物。警員曾舉起橙旗、黑及紅旗警告集結人士離開,需徵召消防到場撲滅燃燒障礙物的火種。

控方:陳多次挑撥現場人士情緒

控方指,陳虹秀當時在現場向警方叫囂,叫警察冷靜,她挑撥現場人士的情緒,令警察執行驅散行動變得更加困難,軒尼詩道於當晚約七時起已成為一個暴動現場,暴動一路延續,約於八時之前盧押道也發展成為暴動現場。警方最終在軒尼詩道東行線近馬師道以非法集結罪拘捕陳虹秀,並於中國海外大廈對出位置及附近拘捕其餘被告,其中龔梓舜在被捕過程中絆倒,警員在其跌在地上的背囊搜獲一支伸縮棍及一枚思疑汽油彈。經化驗後,上述汽油彈被證實含有甲苯及二甲苯,即屬高度易燃的有機溶劑。案件編號:DCCC 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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