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再有警員在休班期間醉酒駕駛被罰停職,是今年內第三宗同類事件。
涉事休班治安警於六月五日駕駛私家車,在氹仔亞利雅架圓形地發生交通事故,經酒精測試後,發現他醉酒駕駛,被判半年徒刑,緩刑兩年,並禁止駕駛一年三個月,涉事警員是今年內第三名因醉酒駕駛,而遭停職的警員,治安警察局已對其作停職處分,並責令各級主管加強對人員的教育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