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沒有三權分立激起爭議,反對派說一直都有,無視港英年代連立法局議員都是由港督委任。以反對派現在的話來說,這是橡皮圖章、舉手機器,但不知何故,他們對這些避而不談,反而回歸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比例大增,卻被他們指為中央操縱選舉、功能組別必須廢除等。最好笑的是,明知立法會選舉乃建制的一部分,這班垃圾政客還是如蟻附羶,單是立法會延任一事,便厚着一張老臉皮賴死唔走。
為反而反、逢中必反、沽名釣譽、見錢眼開,這些都是反對派的天性,市民非常清楚,然而廢官現在所說的「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特區由行政主導」又是否實情呢?答案當然不是!回歸廿三年,三權分立都被港府高官當成金科玉律,開口「司法獨立」,閉口「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他們自己都受落這一套,現在突然改口,不過是為了配合北大人口徑、配合中央落實全面管治權而已。
事實上,不論是三權分立又好,行政主導也罷,香港根本沒有,而且是從來都沒有!只要看一看每天發生的事,當知行政主導固然是笑話,三權分立亦然,皆因三權之中司法獨大、立法扯皮,行政只能被牽着鼻子走。
君不見,高院說「禁蒙面法」違憲,哪管這是特首行使《緊急法》權力,「禁蒙面法」便即時失效,特首聲都冇得聲;又如司法覆核一招,由港珠澳大橋到政改方案諮詢再到免費電視發牌等等,只要港府政策不合反對派的心意,申請司法覆核必獲法庭批准甚至勝訴,港府如螃蟹被綁無所施其技;更不必說,司法一直偏幫包庇反中亂港人士,僅「刑不上黎智英」已是明證。這哪裏是行政主導?這是司法獨大、立法扯皮!
三權之中,最弱雞就是行政權,港府在立法會要看政客臉色,在司法層面要遵從法庭決定,結果廿三年來港府形同跛腳鴨,特區發展原地踏步,淪為政治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