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雷轟暴雨哀悼法治

古老相傳,人間有重大冤情,必會出現天文異象,昨日本來風平浪靜,一片陽光,接近中午忽然雷聲隆隆,傾盆大雨灑下,把市民無情地淋至滿身濕透。有人面上神色哀傷,有人面帶不忿,面上流的分不清是雨是淚,大概是為哀悼法治流下眼淚。

事隔三年,大漢奸黎智英涉嫌刑恐東方記者案,終於判決了,在表證成立的情況下,黎亦未有在庭上作供為自己辯護,法官宣布罪名不成立,黎無罪釋放,大模廝樣從法院走出來。許多人對判決敢怒不敢言,皆因法律對法院法官保護重重,一不小心批評說漏了嘴,誤觸紅線,隨時被指藐視法庭,陷入法網,坐監留案底。平民可不會像漢奸黎有保護傘,天大的事可以罩着。官字兩個口,市民一張嘴如何招架。大石砸死蟹,蟻民逆來順受,只能為法治默哀。

原來這次竟然是黎智英第一次在香港法庭受審,本身已是令人詫異的事。黎智英罪行滔滔如江河,多年來與其黨羽包括一眾泛民主派政客議員,借着旗下刊物煽動示威上街,處心積慮搞亂香港,抹黑中央,白紙黑字有圖有片為證,早就應該受法律制裁。

大家不會忘記六年前的非法佔中案,黎是三十九名未被檢控的搞手之一,還有黑金秘捐泛民主派,竟獲得律政司不起訴,所以大家期待已久,黎智英受審的場面等到今年,不但姍姍來遲,結果最終令市民失望。

坊間一直流傳「刑不上黎智英」,又多了一個例證。黎智英還有多件案件纏身,走甩一宗,還有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等罪名排隊上庭,黎與壹傳媒高層及周庭等十人,因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其他罪名被捕,一層又一層的法律程序,看似天羅地網包圍,漢奸走狗卻總能在罅隙逃脫,應該問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司法部門怎樣解釋。天佑漢奸,地護走狗,天地不仁,蒼生灑淚如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