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非法棄置猖獗 學者促重罰

為鼓勵建築廢物生產者減少製造廢物,環保署於○五年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規定生產者在堆填區內傾倒建築廢物前,需預先開立帳戶並按比例繳費。數據顯示收費計劃實施以來,送往堆填區的建築廢物大幅減少近六成,但非法處置建築廢物的問題卻變得猖獗。有學者指經濟考慮及方便性是生產者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的原因,建議政府加強執法及提高罰則。

利用家居垃圾掩飾

現時香港處理建築廢物的方法,主要是將可重用的惰性建築廢物運往公眾填土區,而非惰性建築廢物則會被運往堆填區,收費由每公噸七十一元至二百元不等,視乎不同廢物處置設施。為逃避收費,有人選擇隨街棄置建築廢物,有人則利用家居垃圾作掩護,鋪在建築廢物面層,再經非建築廢物通道進入堆填區免費傾倒。

香港浸會大學生物系系主任黃煥忠表示,與其他國家相比,現時香港建築廢物棄置收費並不高昂,但承建商往往因經濟考慮及「貪方便」而鋌而走險,隨處棄置,「除咗要畀錢政府之外,運去堆填區都要額外嘅交通開支,就地棄置可以慳番一筆。」要解決非法棄置問題,黃認為首要條件是加強執法和監察,提高檢控數字和效率,並要加強罰則,以達致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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