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用數據庫 教局主任遭廉署起訴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教育局一名教育主任,控告他就其兒子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資料,涉嫌不誠實地取用教育局的電腦系統。據悉,有人疑透過局方電腦查看兒子作呈分試之用的校內成績。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下周一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由於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

男被告彭偉傑(五十七歲),被控十項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廉署早前接獲教育局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之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教育資訊系統」是教育局的中央電腦系統,設有兩個數據庫,即「學生資料管理系統」及「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學生資料管理系統」載有所有中學學位分配辦法學生申請人的個人資料,而「中一學位分配系統」則處理中一派位。該兩個數據庫的數據均屬限閱資料,教育局人員除非職責所需,否則不得取用有關數據庫。

曾申報兒子升中 被禁用數據庫

被告於案發時,在教育局學位分配組任職教育主任,其職責主要包括管理和操作「學生資料管理系統」。被告於二○一六年八月向教育局申報,他就讀藍田一間小學的兒子,是二○一五/二○一七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申請人。被告接獲上司通知,不得就其子的申請和派位結果資料,而取用教育局的電腦數據庫。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二○一六年八月十五日至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期間,先後十次取用上述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教育局「教育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被告涉嫌就其兒子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申請的相關校內成績,取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教育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呈分試可決定派位組別及次序

根據教育局資料顯示,「呈分試」並非全港的公開考試,而是指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中一派位)下,小學需為釐定自己校內學生的名次進行的校內評核。根據現行派位機制,小學要在小五下學期及小六上下學期的三個學期,向教育局遞交為其學生進行的校內評核成績,目的是讓所有學校的學生,可以利用該調整分互相比較,從而編製一份標準化的全港《成績次第名單》,供中學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時作為收生參考,及至其後用以劃分派位組別,以決定統一派位時的先後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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