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集會及示威現場不時有學生參與在內,天主教教育事務處周三向屬校校長發「開課備忘」,指學生應在校方批准或支持下,才穿上校服參加校外活動。
天主教香港教區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劉超賢在該文件指,學校的日常運作能從去年的社會事件及今年停課多月帶來的困擾,復課後追趕學習進度之餘,亦需留意學生的言行與情緒。
文件提到,學校應保障師生的言論自由,師生不論在課堂內外,均須以「和平、理性、尊重與包容及呵護教育原則的方式」表達意見,惟「任何人士均不應利用學校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更不應散播仇恨與暴力的思想。
該文件又指,學校應確保以校方名義成立的組織如學會,或舉辦的活動,以及學生代表學校或穿上校服參加的校外活動,均事先獲得校方批准或支持,又指學生行為出現偏差時,須先按校本機制處理,惟有關行為出現嚴重偏差時,則「考慮以其他更合適的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