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修例風波引發的社會衝突令本港秩序大亂,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於報章撰文,斥責法院持續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導致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未見懲罰,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烈顯倫在題為《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的文中指,過去一年的社會衝突事件,令香港法治遭到不少破壞。
他重提去年十一月《禁蒙面法》案的判決,批評法院對一國兩制完全欠缺敏感度,把自己抬高至全國人大位置,並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難怪全國人大常委會事後發聲明批評判決。他續援引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立法會宣誓案等,認為均直接影響中央與香港的關係。
烈亦批評大律師公會公開聲明北京「干預」香港事務,當中包含一個不言而喻的立場,即「高度自治」意味中央政府對香港無主權性的監督權。他批評本地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問題嚴重,司法機構亦受到各種弊端影響,是時候緊急改革。
議員容海恩回應指,明白每一個法官都有不同想法,無意抨擊個別法官;但認同法院現時在量刑或判決上未有明確準則,部分修例風波的案件中,更有毫無悔意的被告獲輕判、甚或在判詞中獲讚揚,確實有機會令社會更亂,建議律政司就此提供指引。容又指,大律師鮮有培訓,大多靠自行研習,但法律知識或會變舊,加上有新法律出現,希望律政司提供相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