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脫罪即鬆人赤柱攪局

【本報訊】黎智英涉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被判罪名不成立,裁決後獲「放生」的黎智英未有逗留法院太久,即急急於下午三時二十分乘私家車離開現場。黎的座駕經過西區海底隧道,直往赤柱方向,最後約於下午四時,其車輛駛入赤柱灘道九號B單位,逗留約一個半小時,大約於五時半後離開該赤柱豪宅。

黎智英約昨午四時進入赤柱灘道九號B後,大約十多分鐘,有兩人乘坐七人車到達現場並進入該處。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黎智英進入的赤柱灘道九號B分別有地下、一樓和二樓三層單位。勝景有限公司於○○年用一千五百萬港元購入地下;陳鎮成於○三年以一千三百五十萬港元購入一樓,但陳同時簽署信託文件,表明自己款項是由勝景有限公司提供,而一樓實際業權也是屬於勝景有限公司;富利島有限公司則於九五年以一千二百九十萬港元購入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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