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被控堵路阻差辦公 國泰空少脫罪

【本報訊】網民去年十一月發起在多區堵路,警方為進入中文大學搜查而出動水炮車,期間一名國泰「空少」將私家車泊在路中心阻礙水炮車前進,遭警方警告後,涉嫌不聽從指示駕走私家車,因而被控阻差辦公罪。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昨天在粉嶺法院獲判無罪。雖然裁判官裁定被告是故意堵路,但不排除他沒有足夠時間聽從指示離開。

控罪指,被告吳子健(卅二歲)於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大埔創新路故意阻礙警長X。警署警長伍國雄早前供稱,伍當晚乘坐裝甲車到中大二號橋支援同袍,同行另有水炮車等車輛。當車隊駛至現場,伍看到有私家車打斜擋住來回行車線,其同袍警告私家車駛開。伍下車後持槍戒備,其同袍則處理私家車。伍看不到過程,只知被告稍後被帶上警車。

稱已因本案遭解僱

被告自辯時透露,他已因本案遭解僱,他當晚看見交通擠塞,打算掉頭離開,期間警方警告他離開,約一秒後便有警員圍着他的私家車,未幾更將他拉下車。被告女友則供稱,被告當時為避開一輛突然右轉的私家車才會打橫停在路上。

裁判官直言被告與女友的說法不一,裁定被告是故意堵路。但即使如此,被告未必是拒絕聽從警員指示,有機會只是被告沒有足夠時間作出反應,因此判他無罪。案件編號:FLCC 9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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