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特區政府早前已嚴正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雖然判刑要視乎當時情況,要審視疑犯當時的行為,不能一概而論,惟此舉已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會遭檢控。
倘舉美英國旗 或涉勾結外力
他續指,若果於示威現場高舉美國國旗或是英國國旗,情況會更嚴重,可能同時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陸強調,香港現時尚未有港區國安法相關的案例參考,法庭判決屬未知之數,惟高叫被定性為港獨的行為,例如叫口號等,都會有被檢控的風險,作為守法的市民,無謂試圖衝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