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實施個半月 巡查61萬次

【本報訊】新冠肺炎第三波疫情在七月初爆發,港府自上月十五日起實施「口罩令」,規定市民在室內公眾地方、乘搭公共交通等必須佩戴口罩。政府表示,截至昨日凌晨各個部門進行約六十一萬次巡查,約五萬六千次的勸喻,共發出四百八十九張定額罰款及十四次檢控。

涉違禁聚令 24宗檢控

若觸犯第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即「口罩令」,可被定額罰款二千元。各個部門當中,由警方發出的定額罰款最多,有三百一十四宗,佔整體的六成四;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發出的定額罰款則有一百七十五次,佔三成六。因違反「口罩令」而被檢控的有十四宗,食環署及警方各佔七宗。

若觸犯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即「禁聚令」,亦可被定額罰款二千元。

各部門就此作出了約三十四萬次的巡查,約三萬七千次的勸喻,至今一共發出約三千零五十八次的定額罰款,除了有五次由食環署發出,其餘全由警方發出。各部門當中亦只有警方執行檢控,一共有廿四宗。

若以金額計算,而每張罰單定額罰款為二千元,即至今因違反「口罩令」而收受的罰金總額約九十八萬元,而違反「禁聚令」的罰金總額則達六百一十二萬元,兩者合共達七百一十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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