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爆發嘅連場反修例示威衝擊,被捕者涉及公務員,截至今年二月底,因反修例活動而接受調查或被起訴嘅公務員就有四十三人,導致外界質疑公務員政治中立問題。雖然政府事後急急補鑊,推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香港特區及《基本法》,近期更針對試用期間嘅新入職公務員,若試用期間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並遭檢控,會被即時炒魷(解僱)。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尋日就忽然好似情侶講分手咁,形容政府同呢啲違法公務員關係屬「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手」喎!
話說公務員事務局早前致函各政府部門,指公務員試用期內因非法示威而被捕並檢控可被炒魷,打破公務員係「鐵飯碗」呢個金鐘罩,即使當初「因誤會而結合」,總之有乜行差踏錯,一樣冇「情」講,必須「因了解而分手」。不過,講分手都要聽吓對方解釋嘅,所以聶德權尋日喺電台節目上講明,都會給予當事人申訴機會,以確保做法公平、公正,但強調政府對公務員品行、操守同表現有嚴格要求,希望聘用合適嘅公務員,喺團隊中發揮作用。
至於被問到公務員可能因路過案發現場而被捕,會否被冤枉時,聶強調「唔會屈咗你」,指安排並非機械式自動終止聘用,當局會按個案情況去決定處理方法,又指過去曾經處理類似情況嘅個案。如果將呢個情況套用於情侶關係,相信唔會因為對方同個異性朋友食餐飯,就判定對方係一腳踏兩船而提出分手嘅,點都會聽吓對方解釋,解得通咪可以保住雙方關係囉,「了解」完都解唔通就要無奈講分手喇。
其實做得公務員,照道理都應該認同政府理念,願意跟隨政府方針做事(口架)啦,政府亦唔會待薄員工,一直高薪養廉,所以相信唔會有僱主接受到好似黑暴公務員呢啲「食碗面、反碗底」、吃裏扒外嘅員工,政府今次提出「分手論」,講明會怒斬主僕情誼,做法亦合情合理。話時話,香港已回歸廿三年,有意見認為政府理應早就要妥善規範公務員嘅品格同行為,但至今才密密補鑊,實為時已晚,因情況已一發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