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傳媒大亨」的黎智英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不能不和他創辦主理的壹傳媒和《蘋果日報》有緊密關係。換言之,他手中的媒體正是他的「犯罪工具」。因此,警察要搜查他的壹傳媒大樓。黎智英「初試鶯啼」,是創辦《壹週刊》,在造謠生事、反中亂港上一炮而紅。接下來創辦《蘋果日報》,以圖在賺錢和反共方面雙創收,有更大的影響力。
黎智英一貫崇美,辦報賺錢反共、出人頭地自然要以老美為楷模。他在創辦《蘋果日報》時就對老美某「大報」學到十足,包括營銷手法、新聞處理、言論操弄,都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為方針。他把美國經驗運用到香港這個更加浮躁而淺薄的社會時,就更加亂七八糟,淫賤不堪。
早在一九四一年,美國上演了電影《大國民》(又譯《公民凱恩》),塑造了「報業大亨」凱恩的形象,揭示其「成功秘訣」。凱恩辦報的「基本」策略,一是為追求轟動效應,不惜犧牲真實客觀;二是用煽動性的言詞和奪人眼球的標題吸引讀者;三是以道德和人身攻擊的手段貶低他人人格;四是不惜捏造事實達到政治目的。《大國民》中有這樣的場景:凱恩派記者到古巴採訪,他的心中早已預定了唯恐天下不亂、挑起事端的目的。當記者匯報看到古巴「一片祥和景象」時,凱恩說,沒關係,你寫散文詩,我來提供戰爭。果然,在媒體捏造新聞下,「點燃了戰火」。
凱恩辦報的宗旨是以一己好惡歪曲事實,煽動民眾。他可以「毫無根據地將一樁小小的失蹤案誇大成驚悚的謀殺事件」;他常說「讓我來告訴人民該想甚麼。我是報道人民該想甚麼的權威」;他幻想「人民多麼愛戴他」。由此觀之,在黎智英的身上,在他創辦和主理的各式媒體表現上,活現着凱恩的身影。他也像凱恩一樣,介入了政治。凱恩「失去了選票,未能成為州長」,晚年住在冰冷的大宅裏,孤家寡人。黎智英仲衰,涉嫌干犯國安法,極可能要在牢獄裏洗廁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