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在去年七月「光復上水」遊行中參與非法集結,及拉扯一名警署警長的頭盔,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罪。陳早前否認控罪,昨在西九龍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指會傳召六名證人,案排期到十月十九日開審,預計審期三天,被告續准保釋。
二十九歲被告陳浩天,被控於一九年七月十三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並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庭上透露,控辯雙方的爭議主要圍繞四項議題,包括現場有否出現非法集結、被告有否參與、警員有否遇襲及被告的身份問題。而六名控方證人中,除了一名專家證人協助辨認被告身份外,其餘五人均是警員。案件編號:WKCC 17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