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家長有知情權 豈容教局剝奪

父母對子女之愛,無微不至,天經地義。作為父母當然望子成材,接受好的教育,得到好的栽培。所以對學校教育的選擇和寄託希望,歷來都是天下父母心。每年小一派位選校、每年中學文憑試放榜,家長們都不計舟車勞頓、廢寢忘餐,為子女尋覓心儀的學校入讀。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

行使監督規管職責

父母把子女的學業和成長寄託於學校,學校當局有沒有切實履行教育職責,不負家長們所託,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作育英才呢?為口奔馳的家長對學校作為教育機構的監督,除了一般聯繫家長橋樑的家長會外,就指望政府教育局了。

特區政府每年最大份額的公帑開支便是教育經費撥款,資助全港大中小學及幼兒教育的經營。因此全港無論公營或領取津助的教育機構或團體及所開辦的學校,都必須接受教育局等政府部門依法規管和督導。因此,教育當局也毫無疑問地代表納稅人和全港市民、受全港家長之委託行使監督和規管的職責,確保學校是遠離社會政治鬥爭是非之地,純粹是承傳道德學業、追求學問、培養對社會、對人類有貢獻的育才之所。

當中尤其是基礎教育的中小學,學生都是未成年的小朋友,兒童心智完全未成熟,如白紙一張。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對此,政府教育部門必須取締任何不良教育和政治組織、不負責任或別有用心的失德教師利用教席教職,把課堂政治化,灌輸偏激偏頗的個人政治理念,荼毒學生,把學生引誘誤導走上歧途。

可是,一年多的反政府動亂的教育失德災難,令全港百姓對教育局監管失職、對教育機構塞責、對學校失誤、對教師失德、對學生失教,帶來的痛苦和損失,已無法補償,欲哭無淚。三千六百多名學生被捕,可能終身將有刑事犯罪紀錄,三千六百多個家庭、七千二百多位父母、數以萬計的受打擊的家庭成員自此終身背上犯罪的十字架。試問教育界和老師們何曾反省過?為甚麼至今仍沒有把涉嫌失德的教師立即開除教席?為甚麼教育局仍然採取包庇縱容態度?其實真正受害的學生遠遠不止此數,拘捕三千六百多人只是冰山一角。

作為家長為了子女不再墮落成為罪犯,不想子女再成為製造罪犯的學校的學生,當然要清楚知道他們就讀學校的真實情況。一如疫情中,衞生部門公布染疫大廈、食肆和機構一樣,讓市民有所趨避、有所預防和警惕;又或如消費者委員會公布消費產品品質,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一樣。基此,教育局必須公開交代在一年多反政府動亂中,有教職員或學生被捕的學校名稱、被捕人數,交代被捕教師的處理情況。此舉完全不涉有關教師的個人私隱資料,只是讓家長為其子女作出及時和明智的擇校受教決定。

所有父母都不希望突然有朝一日,自己的親生骨肉鋃鐺入獄,中學生變成罪犯。不成材也罷,不能被學校炮製成階下囚。全港家長立即起來要求教育局及校長清楚交代,搶救我們的下一代!搶救我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