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康宏子公司促取消售借貸業務

【本報訊】上市公司康宏環球透過子公司與日本新生銀行(Shinsei Bank)合作,在香港成立一間 Nippon Wealth Limited,在香港經營有限制牌照銀行業務,但雙方對業務有分歧。康宏聲稱Nippon Wealth董事會於今年一月決定以四千八百七十萬元,將其借貸業務售予由新生銀行提名的買家,比康宏認為最低合理價錢八千五百萬元少了近一半。康宏已入稟高院要求取消該宗交易,並就事件索償。

與日銀行分持股份 指交易價過低

原告 Convo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是康宏環球全資擁有的公司,十名被告包括新生銀行、OJBC Co. Ltd、 Nippon Wealth Limited,以及其中七名 Nippon Wealth的時任董事清水哲朗、富田昌義、三浦清志、金森俊樹、小湊隆弘、長谷川建一、Andrew Shouhei Hoshino。

入稟狀指稱,原告與新生銀行分別持有OJBC百分之六點五和百分之五十的股份,OJBC於一三年在香港成立Nippon Wealth,Nippon Wealth 於一五年開始營業,主要服務富裕階層的在港日僑,但開業後三年每年都虧損四千萬至五千萬元。雙方後來對Nippon Wealth業務出現意見分歧。案件編號:HCA 143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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