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與14歲男童肛交 中大生候懲

【本報訊】中文大學男生兩年前於互聯網上認識一名當時十四歲的男童後,先後兩度帶他到家中,期間非禮該男童及與他肛交。該名中大生一度否認一項非禮及一項與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同性肛交罪,案件原定昨天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惟被告在開審前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三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讓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胡俊(廿二歲),被控於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在深水埗家中,非禮當時十四歲的Y,以於同年二月某日與Y作出同性肛交。

案情顯示,被告於一七年至一八年間,在網上社交平台Instagram認識Y。一八年一月十九日,被告邀約Y到其家中,二人在床上傾談期間,被告突親吻Y,又脫去Y的衣物,再幫Y戴上眼罩,被告之後將塗上潤滑劑的手指插入Y的肛門。二月初,Y再到被告家中,兩人在雙方同意下肛交。之後被告沒有再回覆Y的短訊,Y及後發現自己的照片被上載在被告的Instagram內,遂告知學校社工,因而揭發事件。

求情盼免入獄可繼續學業

辯方求情稱,被告於內地湖南出生,並於一二年隨母親來港。父母在他年幼時離異,他的母親已再婚,他與母親及繼父同住。被告歴盡艱辛苦讀,終考上香港著名大學,修讀金融科技學科,將於下月升讀三年級,希望法庭能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讓他繼續學業。

辯方又解釋,被告與Y肛交後自知不當,想糾正自己的性取,向故疏遠Y,但Y其後在網上指控被告「玩弄感情」,被告才會將Y的照片上載,令Y感驚慌報警,被告亦透過律師公開向Y致歉。案件編號:WKCC 2882/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