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無助打工仔保飯碗!政府豪花八百一十億元推行補貼僱主支薪的保就業計劃,第二期即將於本月三十一日開始申請,但計劃屢被揭有公司獲得補貼後,仍要求員工放無薪假等問題。本報更接獲有打工仔反映,有零售公司獲政府補貼八百多萬元後,不但要求員工減薪及放無薪假,更大量裁員,員工在疫情下痛失飯碗,狠批計劃非常失敗,「只保僱主不保就業」。
主要提供免稅品、奢侈品、旅遊必需品和餐飲服務的一間旅行零售公司,在歐洲、亞洲等地設有多間分店,其中在香港國際機場亦經營禮品店。根據政府上載的保就業計劃僱主名單,該公司在第一期計劃中獲批八百八十五萬元補貼,承諾受薪人數三百一十三人。
有女員工向本報稱,自二○一八年底加入公司,在會計部工作一年多,惟在今年七月中被即時解僱。解僱信中解釋,該公司面臨商業困難,以及持續受到社會不穩及疫情影響,與其工作表現無關。她指自己並非唯一被裁的員工,自六月起已留意到最少數十名同事先後回公司取「大信封」後離開,涉及飲食、時裝等部門員工。她質疑,該公司申請保就業計劃後,獲批八百多萬元補貼,卻在六至八月期間不斷裁員。
她又透露,一眾員工自三月起減薪,普通員工減薪一成以下;經理級減薪約兩成半。員工又要放無薪假,以她為例,自四月起平均每月只有數日工作,月薪大跌逾六成,由約三萬元減至僅一萬元。她坦言,經濟不景,搵工困難,一個月內寄出十份求職信都無回音。她已向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投訴。
本報曾就事件電郵及致電涉事公司,但該公司均無回覆,其中電話轉到留言信箱,惟信箱已滿,未能留言。
保就業計劃規定僱主在獲得補貼的六至八月期間不可裁員。秘書處回應說,若僱主於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的受薪僱員人數有所減少,並低於承諾受薪人數,或未有將工資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薪酬,政府會向僱主收取罰款,以及收回全數或部分已發放的補貼。
截至本月廿一日,該處收到四百九十宗舉報,已向勞工處及海關轉介六十二宗個案,另有六宗涉及僱主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個案已轉介予強積金管理局。
議員譚文豪認為,計劃沒法確保僱主不會強制僱員放無薪假或扣薪,政府應該重新考慮設立失業援助與就業不足津貼,為今年一月起遭解僱、扣薪或需放無薪假的打工仔提供每月現金津貼,為期半年。記者何青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