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721事件發生逾一年,去年七月廿一日下午於港島區發生反修例示威,戰線於晚上伸延至元朗,當晚有大批身穿白衣及黑衣的市民在元朗西鐵站聚集,期間雙方在大堂、月台及車站內互相襲擊,警方被指接報後遲遲未有到達現場處理,警方至今就事件拘捕五十七人,分別涉及暴動及串謀蓄意傷人罪等,當中有八人因此案被起訴。
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元朗出現兩批人士,期間由互相指罵釀成打鬥,發生地點包括鳳悠北街、元朗西鐵站、英龍圍及南邊圍;期間有人曾衝入西鐵車廂和月台襲擊他人。警方就事件拘捕五十七人,其中八人已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蓄意傷人罪。事件後來引起外界質疑警方的行動和決定,包括報案中心電話無人接聽,警方接報後未有派人處理衝突事件,以及未有拘捕持武器的懷疑施襲者。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今年五月發表「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專題審視報告。當中報告指在元朗721事件中,警方低估情報,亦沒作相應部署,包括當時有消息指會有大批白衣人聚集,惟警方沒充分考慮採取防範措施,令警方錯失介入事件機會。
直至事發後出現警黑勾結的說法,警方亦沒及早澄清及提出證據,成為日後多場示威催化劑。對於外界關注警方未即時處理當日襲擊事件,又或拘捕持攻擊性武器人士,報告指出由於當時雙方人數眾多,防暴警在南邊圍出現是為控制場面,而由於氣氛緊張,進行任何拘捕行動都不切實際,只會令緊張情況升溫。
至於有警司在南邊圍與白衣人交談,並輕拍其中一人肩膊,監警會認為該警司有充分理由與白衣人交談,以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這並非雙方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