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開槍截失車案 藉警失證物袋協商控罪 兩男認危駕藏毒候懲

【本報訊】警方前年在大埔林錦公路開槍追截失車,事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子,並控告他們危險駕駛和藏毒等多項控罪。雖然警方早前遺失曾裝載涉案毒品的證物袋,但兩名被告昨天在區院承認藏毒和其他控罪。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沒預謀犯案,又提及該遺失證物袋一事,指被告珍惜獲得與控方就控罪協商的機會並認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一日判刑。

兩名被告依次是溫運權(卅八歲)及吳志偉(四十八歲)。溫承認盜竊、處理贓物、危險駕駛及藏毒罪;吳則承認未獲授權取用運輸工具、危險駕駛及藏毒罪。兩名被告都有與毒品相關的刑事紀錄,吳另有停牌令在身。

案發日林錦交匯處追逐

案情顯示,一八年八月十四日下午,粉麵運送工人把一輕型貨車停泊在粉嶺名都外巴士站往送貨,工人回來後發現貨車不見了。同月卅日,工人遇見溫駕駛失車,溫即時駕車離去,工人則駕車追截及報警。追截期間,溫兩度倒車撞向工人的汽車,警方其後加入追截。三方追逐至林錦公路交匯處繞圈,最後失車與工人的汽車相撞而停下。溫隨即下車逃走,而吳則駕駛一輛私家車在迴旋處出口等候,待溫登車後便開車。吳沒有理會警方追截,即使警員以警棍及開槍仍不能把車截停。兩被告事後分別被捕,警方分別在貨車及吳家中找到冰毒。 案件編號:DCCC 360/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