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補貼僱主出糧的保就業計劃,第二期計劃將於本月卅一日開始接受申請,新增規定兩大超級市場百佳及惠康須在領取補貼期間提供優惠,惟有市民質疑成效,指大公司可用較低價錢取貨,質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有無讀書,識唔識規模經濟」;羅承認計劃非滴水不漏,形容「都幾多窿」,強調目標是簡單及快捷推行,相信規定可締造雙輸贏局面並起帶頭作用,令其他超市減價從而惠及市民。
羅致光昨在電台節目表示,疫情對超市影響不大,相信有能力回饋社會,但若「做太多變相會濫殺無辜」,故要求兩大超市提供獲政府滿意的優惠方案,並按超市價格等資訊審視方案。至於僱員遭放無薪假會否不符計劃要求,羅指出,如僱員因長期放無薪假而整個月沒有工資,不會當為受薪僱員,但如只放取部分日子無薪假,則須視乎情況決定是否違規,強調要靠僱主負起善待員工的責任,若當局審視所有個案的薪酬政策,則需較長時間處理。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補充指,該處核對僱主在補貼期內實際有支薪的僱員人數是否達到其「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時,亦不會計算放無薪假的僱員在內。僱主今年三月僱員總數(無論當時有否受薪)作為其於補貼期內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故有關僱員三月時不論有否放無薪假及放取多少日無薪假,均被算入僱主需於補貼期內維持的受薪僱員人數。
因此,領取工資補貼的僱主應向放無薪假的僱員支薪,如僱主違反承諾,須向政府退回全數或部分資助及/或繳付罰款,嚴重違規者或影響第二期申請。
另外,第二期計劃亦要求大型物業管理公司回饋至少八成補貼予業主或立案法團,羅指出,目前尚考慮為規模五百或一千人以上公司設限,又指中小型公司亦可跟隨做法,否則或會被業主撤換。
有聽眾致電電台批評計劃沒有幫助僱員,反問何不直接向員工發放津貼,質疑羅致光「有無讀書」,並指大公司可用低價錢取貨。羅回應指自己有讀書,並修讀經濟,更稱直接向員工派津貼,涉及人數是僱主十倍以上,可能直至明年年底亦未能完成處理,又強調計劃目的是維持僱傭關係,如只向僱員發津貼,可能導致公司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