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一日西灣河發生警署警長開槍打傷示威者事件,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事後獲法庭批出傳票,向開槍警提出私人檢控,指控他發射槍械而相當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安全、在罔顧他人安全的情況下發射槍械,以及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等三項刑事罪行。該案原定於本月卅一日進行聆訊,開槍警要出庭答辯和應訊。
不過,律政司已向法庭申請介入,申請撤銷該三張傳票。司法機構已安排於本月廿四日(下周一)在西九龍法院先處理律政司的申請。
許智峯在得悉律政司有意介入後,除了表示會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外,昨日也發信給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要求她解釋申請撤銷傳票的法律理據。他斥責律政司以政治理由介入,是包庇警方及有違司法專業。案件編號:ESS 13467-13469, ESMP 2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