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輪補貼須回饋8成予業

【本報訊】補貼僱主支薪的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規定聘用一千人以上的大型物業管理公司,接受第二期補貼時,必須回饋最少八成補貼予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包括減管理費等。有物管公司回覆本報表示,正研究計劃內容,再決定是否申請;有公司則表明會將補貼全數撥入大廈管理帳戶。

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上載的企業名單顯示,新鴻基地產旗下的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是所有物管公司中獲得最多補貼的企業,金額達一億三千多萬元,承諾受薪僱員人數五千多人。排第二位的是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獲批一億一千多萬元,承諾受薪人數四千多人。第三位則為ISS FACILITY SERVICES LIMITED,獲補貼八千多萬元,承諾受薪僱員四千多人。

第二期計劃加入額外條件,本報向多間物管公司了解會否申請第二期補貼。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回應指,第一期獲批的工資補貼會全數用作支付員工工資,亦已將計劃下員工所獲的相同資助金額,全數撥至其日常相關物業的管理帳戶。啟勝已致函旗下物業的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委員會,要求所有物業共同承擔計劃的要求及原則,確保接受款項期間不會裁員,另亦已通知業戶有關安排。就第二期計劃,啟勝會繼續沿用以上形式。

有公司指需研究再作決定

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將會詳細研究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內容,再決定是否申請。而第一期計劃獲批六千二百多萬元補貼的高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則表示,就第二期計劃所批的款項,該公司會如早前處理第一期補貼的方式,將獲批的款項悉數撥入大廈管理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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