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可強制放無薪假減薪

【本報訊】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三十一日開始接受申請,有工會表示,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出現不少漏洞,容許僱主在不裁員的情況下,可強制員工放無薪假及減薪,舉例指有飲食業員工被減薪一半;亦有酒店獲補貼後仍裁員,甚至要求員工預支超過三年有薪年假,認為政府在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應堵塞漏洞。

長者僱員無強積金戶口難受惠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昨於電台節目指因首期計劃只要求公司不准裁員,卻容許僱主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及減薪,有僱主申請補貼後仍逼僱員減薪,變相可雙重得益,計劃未有保障僱員。她指政府雖有設立投訴機制,但由於計劃根本上有漏洞,即使員工致電計劃熱線,職員亦未能幫助,她指工會接獲八成以上求助個案涉及無薪假或減薪,政府現時只收到小量投訴個案,說明投訴未能反映實況。

在第二期計劃中,政府要求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需向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以減免管理費等方式,回饋至少八成補貼金額,吳質疑在未有堵塞漏洞的前提下,新規定能否受惠僱員。另外,新一期計劃又會為六十五歲或以上僱員,只要持有強積金戶口,即使無工資金額或自願供款額,每月可亦可獲五千元補貼,但吳指不少六十五歲或以上的基層僱員為清潔工,未有強積金戶口,質疑計劃是否能受惠年紀大的僱員。

在新一期保就業計劃中,僱主可獲資助今年九至十一月僱員的部分工資,每名員工最高補貼額為每月九千元,申請資格與工資補貼計算方法與第一期不變,僱主仍要承諾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截至前日共收到四百零七宗舉報,有五十二宗轉介勞工處,主要涉及被短付終止傭僱金、工資糾紛等。勞工處跟進十二宗個案後,有六宗交由勞資審裁處尋求司法仲裁,四宗調停後僱傭雙方達成和解,另有兩宗個案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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