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經營酒店欠10個月租 舖王鄧成波被追逾千二萬

【本報訊】「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四名家族成員,入稟高院控告「舖王」鄧成波名下公司,指被告公司去年開始租用原告持有的彌敦道一百八十二號全幢物業作酒店,但自去年十月起一直欠租,故向被告追討逾一千二百萬元欠租、雜費連利息。

以115萬月租全幢物業

原告是石炳祥、石炳章、石炳濂及石炳祐,四人均是「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家族成員,被告是永泰成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被告公司由鄧成波持有。涉案大廈現時為簡悅酒店。

入稟狀透露,雙方去年一月簽訂租約,被告由去年三月起直至二○二四年一月底以月租一百一十五萬元向原告租用彌敦道一百八十二號全幢物業,其中地下及一樓只可經營商舖,二至十三樓則要經營酒店或旅館。被告並須支付差餉、地租及管理費等。

入稟狀指,被告去年十月起沒交租,原告於去年十二月底曾向被告發律師信要求支付欠租不果,而截至今年七月底,被告共欠十個月租金,連同差餉等雜費,總欠款約一千一百六十九萬元,另加利息共約三十七萬元。案件編號:HCA 13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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