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屢奪命危機四伏

【本報訊】電動滑板車危機四伏,使用不當易生意外。被視為「道路炸彈」的電動滑板車,在法例上屬未經登記的汽車,任何人駕駛電動滑板車屬違法行為。然而電動滑板車近年在港牽起熱潮,市民乘其之便於大街小巷穿梭,惟其安全性一直成疑,操作不當輕則頭破血流,重則焚宅奪命。

跌破頭 焚家園

根據香港法例,在本港駕駛電動滑板車屬違法行為,因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屬於「汽車」,在道路或私家路上使用未經登記的汽車,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惟有市民不以為意,不時在市面駕駛電動滑板車,惟其時速可高達二十至三十公里,稍一不慎,足以奪命。上年十二月,一名三十四歲男子在大埔駕駛電動滑板車時失控自炒倒地,昏迷傷重不治。同年十月,一名三十五歲男子在將軍澳駕駛電動滑板車時疑失控撞向前方單車,留醫數日後不治。

另外,電動滑板車電池安全性亦備受質疑,易釀成致命火警。今年七月凌晨,一名男子在其屯門單位放置電動滑板車,惟滑板車突起火釀災,男戶主不幸喪生。同年二月,沙田一單位的電動滑板車在充電期間短路起火,烈火包圍單位,父子逃生無門,最終子死父命危。有機械工程師表示,若自行改裝大容量電池,萬一電壓不相符,有機會導致電動滑板車損壞,嚴重者更可致電池自燃,甚至引起爆炸。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