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港女 違隔離令去法院提審

【本報訊】一名港女日前到台灣,安排入住一間酒店隔離,但她竄出酒店前往台北地院,稱酒店的房間沒窗、互聯網信號差、不能聯絡家人,聲請法官審查遭剝奪人身自由是否合法。

須繼續隔離兼罰款20萬台幣

法官終駁回其聲請,她在台北疾管安排下,乘車往檢疫所繼續隔離。彰化縣衞生局則表示,由於該名港女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將開罰二十萬元新台幣(約五萬三千港元)。

關女前日凌晨乘的士前往台北地院,地院工作人員得悉她來自香港後,立刻通報疾管署,確認她仍在居家檢疫名單中。法院在關女等待開庭期間,將她請到室外通風處,又提醒其他人不要靠近。關女表示,隔離房間沒窗戶讓她「呼吸不到」,如能換房間,願意接受後續檢疫措施。台北地院則認為,關女的人身自由沒有被拘束,因此不符合提審要件而駁回。關女須乘車往檢疫所繼續隔離。

彰化縣衞生局表示,檢疫旅館是關女自費安排,其遭遇與當局無關。而有關部門已開始溯源追查女子接觸過的的士司機和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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