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國傳媒上周五(7日)報道,有兩名港人早前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入境英國時,分別被入境人員要求申請庇護,否則遣返他們。二人被迫申請庇護,而且不獲准按現行政策在英國逗留最多六個月。內政部接獲傳媒查詢後,已更新相關指引。
內政部於七月廿二日公布《香港BNO簽證政策聲明》,指具BNO資格人士和家屬可憑「Leave Outside the Rules」(LOTR)提早移居英國,為期六個月,而獲批LOTR資格的BNO人士和家屬皆可在英國工作和讀書。
《每日郵報》指,任職銷售經理的三十四歲港男,上月十五日抵達倫敦機場過海關時,關員給他一張滿是方格和文字的細紙張,指他除非申請庇護,否則不能入境。男子懇求關員協助他,若被遣返回港會面臨即時危險,港府或視他逃離是不忠誠,甚至會拘捕他。
另一名三十二歲港男於七月一日公布有關BNO居留事宜後七日,乘航機抵英國,入境人員同樣要求他申請庇護,否則遣返。他聲稱,其祖父是國民黨特工,他曾與一個外國情報機構分享其祖父管有的中共建立集中營文件。他害怕會被中共視為叛國,如對待新疆維吾爾族人般洗他腦。
內政部回覆英媒查詢時指,已更新相關指引,重申香港BNO簽證將於明年一月開放申請,合資格BNO持有人可在英國境內或境外申請。經現行政策入境的BNO持有人,屆時可申請改變逗留方式至香港BNO簽證。報道指,兩名港人目前可於明年一月申請香港BNO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