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強吻陳淑莊 被告曾跪地道歉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去年疑在街頭遭陌生男子強吻,涉案無業漢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陳出庭供稱,當日在等過馬路時上唇突然被觸碰,被告其後跪地道歉,又逃離現場,最終被截停。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辯稱,事發當晚有人鏈活動,他被對面馬路的手機燈或電筒掁到眼致「撞咗埋個女人度」,否認有強吻。案件押後本月三十一日裁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陳指上唇遭「軟及唔濕嘅嘢」觸碰

被告樊家豪(四十歲),被控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在筲箕灣道一間便利店外猥褻侵犯陳淑莊。

陳供稱,她當晚約九時與同事在筲箕灣一帶巡區後打算食晚飯,在等候過馬路時突感到右鼻翼與右上唇遭「軟及唔濕嘅嘢」觸碰,未反應得及時再被撞右肩至右手㬹,此時始發現被告站在身旁,她感到慌亂,同行男助理梁靜友喝問被告:「你做乜嘢?」

陳之後用手捉住被告上衣,有女街坊幫手大叫「非禮」,而被告則跪地抬頭向她表示:「對唔住,原諒我啦!」她回應:「你跪喺度無用,同我起身。」被告站起後掙扎想走,一名女街坊幫捉其右手,被告發力將她們扯出馬路後成功掙脫,並跑離現場,期間遺下一隻波鞋在地上。當陳追至柴灣道一花槽位後,發現被告已遭人截停及有警員到場,當時被告只穿一隻波鞋,見到陳就說:「你原諒我啦!」

另外,梁靜友則供稱,事發時見到被告趷腳錫陳右邊嘴角一啖,他與陳也感到錯愕。

被告:避燈光撞咗埋個女人度

被告自辯稱當晚在事發地點看見對面有許多人手拖手並亮着手機燈,他的眼睛被燈光掁到,「想避開啲光就撞咗埋個女人度」,他的「鼻嘴臉差唔多碰到佢個頭跟住捽過」,其後才知是陳,他否認有趷腳錫陳一啖。被告續稱,之後他被陳捉住,因他確實碰到陳,故說:「對唔住、唔好意思」,惟陳仍說要報警告他非禮,他因為太驚故跪下道歉,期間遭人撞倒跌地,他害怕被打,遂跑離現場。

陳作完供在庭外接受訪問指,她雖然有打官司經驗,但她是第一次任證人,故仍感到緊張,在作完供後鬆一口氣。陳透露控方曾問過她是否需要匿名及在屏風後作供,她笑說:「唔需要啦!」案件編號:ESCC 77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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