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包藏彈殼彈頭拘美籍漢

【本報訊】郵包藏彈殼彈頭,警拘涉案洋漢。前日下午約五時,警方接獲一間物流公司職員報案,指發現一件包裹內懷疑藏有一批子彈殼及彈頭。警方派員趕至現場了解,並將該件包裹檢走化驗。據了解,該件包裹正寄往堅尼地城新海旁卅八號泓都一單位,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拘捕一名四十四歲美國籍男子,他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除非持有警務處處長簽發的管有權牌照,否則不得管有槍械或彈藥。如有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