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闖靖國神社判緩刑 郭紹傑嚴敏華上訴遭駁回

【本報訊】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和嚴敏華就擅闖日本東京靖國神社被定罪提出上訴,東京高等法院昨日駁回二人的上訴,郭及嚴維持分別判囚八個月和六個月,但准緩刑三年的刑罰。

郭紹傑和嚴敏華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闖入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郭紹傑展示毋忘南京大屠殺內容的橫額,並焚燒二戰甲級戰犯東條英機道具神主牌示威,嚴敏華則以手機拍攝。二人去年十月被東京地方法院裁定擅闖建築物罪成,之後遣送回港。

辯方稱抗議屬正當理由

辯方上訴時指出二人闖入目的是抗議,屬正當理由;但高等法院法官藤井敏明支持一審決定,以「明顯侵犯禁止參拜以外目的進入靖國神社」為由,駁回二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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