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斥公共登記冊遭濫用 公開核證副本或違反私隱例

【本報訊】入境處去年十月收緊「香港結婚紀錄」及「出生登記紀錄」的查冊安排,任何人若申請查閱他人的出生或結婚紀錄,需獲當事人授權,否則要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

翻查索閱需涉及公眾利益

入境處昨回覆表示,曾有人翻查社會知名人士、藝人、公職人員、市民,或其家人的出生登記、結婚紀錄及個人資料,並將所得內容及個人資料公開,令相關人士受到惡意滋擾和威嚇,情況極不理想,若有關個人資料有可能遭到濫用或不法使用,該處有權拒絕申請。

入境處指,在尊重新聞自由的同時,亦重視個人私隱的保障,若傳媒機構認為翻查及索取第三者的出生登記或結婚紀錄是涉及公眾利益,可提供相關的理據以提出申請,如透過翻查出生及婚姻登記冊,或索取核證副本而發放個人資料可能會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又或入境處有理由相信該等資料會遭到不當或不法使用,入境處會拒絕該翻查申請或披露有關紀錄。

入境處強調,翻查出生登記紀錄或香港結婚紀錄及索取有關的核證副本,其原意是讓申請人可通過相關出生登記或結婚紀錄,尋找失散親屬的資料或追查自身家族的歷史,又或透過「香港結婚紀錄」防止重婚;並非為了公開披露該等個人資料,亦非讓人任意翻查他人的個人資料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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