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環鳳街一個車房爆炸導致三人死亡,涉事車房維修技工雖不具備資格,但仍然為石油氣的士更換氣泵,終釀成爆炸。他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誤殺罪成。辯方昨為被告求情,強調被告當時只是按東主的指示去維修涉事的士。法官指,涉事車房為的士提供一條龍服務,事發時並非首次進行類似的更換氣泵工作,之前無事發生「膽粗咗」,就有「大安旨意」的心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八月十七日判刑,期間被告要繼續還押候懲。
被告黎駿豪(卅九歲),被控於一五年四月廿六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車房東主胡漢偉、的士日更司機陳錦波及車房鄰舖女東主伍靄霞。陪審團於上周五裁定被告三項誤殺罪成。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當日是按車房東主指示維修涉事的士,他當時沒有拒絕東主的指示是錯誤的決定,但在客觀環境下,他當時另一個選擇是「劈炮唔撈」,而這選擇對被告而言有困難。辯方強調,本案因要等候終審法院釐清誤殺罪的控罪元素,延至今年才能開審,在過去五年,被告一直被壓力所籠罩,以致悶悶不樂。
法官雖然認同被告是聽從東主指令工作,而最終得益也屬東主所有,但同時指出涉事車房從事的士承包一條龍服務,亦非首次進行類似的換氣泵工作,無事發生就有「做開無事就大安旨意」的心態,法庭在量刑時會將此事考慮在內。不過,法官接納審訊確是延遲了,該延誤亦非被告所能控制。
辯方表示,被告已婚,並與父母、妻子及三歲半女兒同住。雖然他只有中三學歷,但是他曾於職業訓練局修讀汽車相關課程,其後更在九巴車廠工作了約十二年,由學徒做起,曾獲得獎狀,直至一二年獲朋友介紹到涉案車房工作。
辯方透露,被告於事發前已打算結婚,但因本案而停辦婚禮,在他留醫期間,因覺得自己在爆炸受傷後變得無用,曾多次表示要與妻子分手,幸得妻子不離不棄且細心照顧,二人終於一六年結婚,翌年更誕下女兒。他是家中經濟支柱,他在事件中身受重傷,因傷患只能斷斷續續工作,現時於車房工作及兼職替特技公司維修汽車,月薪約有二萬多元,他亦非常擔心家人失去依靠。案件編號:HCCC 21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