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昨公布,一個產自烏克蘭農場的雞蛋樣本,被檢出含十億分之一點一的抗生素甲硝唑。食安中心隨即扣檢產品,故未有流入本地市場。為審慎起見,中心亦即時暫停有關農場出產的雞蛋產品進口及在港出售,並已通知烏克蘭當局有關暫停進口事宜。食安中心呼籲本地業界,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受影響產品。
食安中心透過食物事故監測系統,得悉新加坡食品局發出通告指,上述產自烏克蘭Baryshevska農場的雞蛋被檢出甲硝唑超出當地標準,因而禁止入口當地。中心其後聯絡烏克蘭及新加坡當局,以及本地主要進口商跟進,隨即實施扣檢安排,加強檢測涉事農場進口的雞蛋產品,要求進口商須待雞蛋產品測檢合格後才可出售。
據初步調查結果,發現本地一間進口商曾進口一批受影響產品,其中一個檢測樣本被檢出含十億分之一點一的甲硝唑。中心已知會涉事進口商化驗結果,該批產品已被扣檢,並沒有流入本地市場。
中心表示,甲硝唑及其代謝物的殘餘對健康構成一定的影響,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食物所具有者不符,以致對購買人不利,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