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英國政府上月公布,明年一月起推出名為「香港英國國民(海外)簽證」的特別簽證,向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及其近親提供入籍途徑。內政部前日更新簽證部分條款,要求以家庭為單位的BNO持有人及其近親,在上述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
內政部更新簽證的部分條款後,BNO持有人及其近親要家庭為單位,在簽證生效前一同入境英國,即代表居留的首五年及申請定居身份之後的一年,均不能以「太空人」的方式移民,即先安頓子女在英國求學,先獲得居英權,而父母則繼續留在香港工作賺錢,並往來英國及香港。
特別簽證讓BNO持有人及其近親以家庭為單位入境英國,並提供五年的居留許可,期間可以在當地工作或讀書;五年後可以申請定居身份,然後過多一年就可以申請成為公民,條件包括在其中十二個月內離開英國不多於一百八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