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政界預計未來一年將以「看守議會」或臨時立法會(臨立會)形式維持議會運作。政府指若現屆立法會任期延長一年,原本未能趕上「會期尾班車」審議的六條草案或可以「起死回生」,不需在立法會從頭開始作法律程序,當中包括一些具爭議性的議案例如「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撥款。
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考慮成立「看守議會」,以維持行政立法機關有限運作,包括聽取特首宣讀一年一度施政報告,審議財政預算案等緊急事宜。該名人大指「看守議會」只是短期過渡措施,將不會下設事務委員會,亦不會處理現屆立法會未完成的法案及撥款,以免出現其權責過大問題。
另有政界中人建議以臨立會繼續履行議會工作,亦預計若果中央採用此方法,臨立會將要處理多項硬任務,包括處理政改方案、《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修改議事規則等。有意見指由於現時泛民主派是議會中的少數,當中四位現任議員在提名期內被取消參選資格,更是未知能否重回議會,認為政府應把握未來一年的機會於議會通過多項硬任務,否則泛民主派或許能於下屆立法會成功爭取35+,通過議案則難上加難。
對於議會延任一年,議員黃國健預計政府會向現任議員如常發放薪酬及津貼,他指審議財政預算案等重要法案,需要議員助理協助搜集背景資料,若無營運開支不能處理這些工作。而議員石禮謙指現任議員若需連任一年,政府不可能不支付薪酬,指有關費用對政府而言只是小數目。
根據現有的議員酬津安排,立法會主席每月有約二十萬元,內務委員會主席有約十五萬元,並非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有約十萬元,而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則有約六萬元。而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每年最高可獲逾二百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