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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康昨表示已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
三年前立會外藏疑氣槍遭檢控
劉康中學時就讀葵涌循道中學,特首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出席一個校園活動時,他在大合照時展示手機屏幕上的港獨標語,事後遭校方警告,他其後又在校內派發港獨單張。同年十二月十二日晚立法會大樓外舉行反對修改《議事規則》集會,警員於中區添美道及夏愨道交界發現劉康形迹可疑,在他的側揹袋搜獲一支懷疑氣槍,他最後上訴得直,其控罪獲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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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制獨立黨」指明「主張香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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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
被拘4學生 涉近日成立港獨組織
學生動源Facebook指,四人涉及港區國安法第二十及二十一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警方前日指,調查顯示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
據悉,該團夥為新建立的「創制獨立黨」,上周二在Facebook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內容指明「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又表示「創制獨立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成員均身在海外」。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四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