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被告爆男事主 愛聞腳兼早洩

卅二歲計算機科學系一級榮譽畢業高材生,疑遭年長七年初戀女友虐打案,法官昨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女被告出庭自辯,大爆與男事主X的閨房性事,她指X有特別的性癖好,是「腳癡」一名,愛嗅女人的腳,而他更有早洩問題,令她「幾乎無滿足過」。

卅九歲被告麥凱晴供稱,在加拿大大學畢業後回港,一八年案發時在永明金融任職保險經紀,但本案曝光後,她已遭公司解僱,現時無業。

被告憶述於一八年四月初,她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X,覺得他「好斯文、好細心、好聰明,有一見鍾情嘅感覺」,迅速與他成為情侶。同月底,他們到內地從化溫泉旅行,期間X給她播放男女互相舔腳部的色情影片,並且問她:「你有無試過啲特別嘢?」。

被告表示X「好鍾意聞嘢,覺得女仔隻腳好靚」,她曾當面批評他的興趣奇怪。後來X經常藉詞替她脫鞋浸腳,會跟她說:「BB,不如我幫你除鞋呀,你隻腳攰唔攰?」、「你着高踭鞋咁辛苦,我攞啲嘢過嚟畀你浸腳」。

被告並指,一八年五月她與X首度性交,X沒戴避孕套便插入她體內及射精,她感到愕然害怕,因早年她在加拿大滑雪意外中椎盤受傷,醫生指她若懷孕有可能小產甚至生命危險,故她警告X別再有下次,否則一定分手。

行房失敗「咪唔做囉」 否認施襲

之後X雖有戴套性交,但一戴「幾秒就會軟咗,最長時間都係幾分鐘」,又指他「難得可以硬到,幾秒就射咗出嚟」,他們因此試用不同厚薄或產地的避孕套,惟情況無改善。被告指X的自尊心好強,遇到上述情況會感到沮喪,「覺得自己好無用」,要她出言安撫。她坦言:「老實講我真係好愛佢,所以覺得做唔到,咪唔做囉,我見佢唔開心,我又好唔開心」。

X早前供稱,她因不滿他性交時「好快完事」而向他施襲。被告坦言:「無發生過,唔知點解佢會咁講」,但她承認確有減少與X行房的次數以表達不滿。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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