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官家屬多擁外國國籍

【本報訊】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受多個西方國家抨擊及干預,當中美國更通過《香港自治法案》,並聲言制裁中港官員,分析指可能涵蓋官員在美國的資產。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遭美國銀行關閉帳戶外,亦有本港高官遭受同類待遇,事件不禁令人聯想將牽連更多官員的海外資產。

翻查資料顯示,多名問責官員和行會非官守成員都持有外國物業,他們的配偶或子女甚至擁有外國國籍,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的家人,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子女亦於外國接受教育。

雖然在問責班子中沒有人擁有美國物業,但他們都分別在英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地持有物業。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都擁有英國物業;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妻子則持有加拿大物業;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妻子則在澳洲置業,不過這三個國家暫時未有制裁香港官員的政策。

楊潤雄送兩子女澳洲留學

行政會議成員方面,陳智思和史美倫都分別持有一個美國物業,其餘成員大多沒有申報持有海外物業。在國籍方面,根據資料,林鄭月娥的丈夫及兩名兒子、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妻子及兩名子女、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妻子及兩名兒子皆持英籍。至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潘樂陶則持加籍。另外,楊潤雄的兩名子女正於澳洲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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