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污警署橫額港鐵站 台漢判社服令賠4.3萬

【本報訊】年薪逾一百萬元的台灣跨國公司男高層,去年九月在香港定居及工作期間,噴黑漆塗污懸掛在警署外牆的招募警員橫額和港鐵站設施,寫上「721元朗」、「831太子」及「黑警」等字句。他事後被捕,並於早前承認四項刑事損壞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賠償港鐵及警務處的損失合共約四萬三千元。

被告黃麟傑(四十九歲),被控於去年九月三十日,在香港仔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以黑色油漆噴污警務處的兩幅橫額。據了解,其中一幅被噴污的是警方招募警員的橫額,另一幅橫額的警隊徽章遭噴上「721」。他又被控於去年九月十七日及十九日,分別在港鐵海洋公園站及黃竹坑站外,以黑色油漆噴污港鐵站外牆、電梯門、機房及地下等。

任跨國公司高層 年薪過百萬

辯方早前於求情時透露,被告在台灣出生,在台灣國立大學心理學系畢業,及後他負笈美國取得碩士學位,過去五年在一間交通運輸跨國企業的香港辦公室工作,任職人力資源管理部的高層,其妻子亦在香港某大學教書,而被告過往亦曾在多間跨國公司工作,年薪過一百萬港元,上司對他評價甚高。案件編號:ESCC 5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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