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於去年被西貢一名地主的遺產管理人入稟提出破產呈請,案件昨在高院再提訊。由於方已於今年三月向呈請人「找數」,連本帶利賠償約一百二十萬元給呈請人,呈請人昨在法庭申請撤回破產呈請,並獲聆案官批准。另外,方同意向呈請人支付訟費,並向破產管理署付四千一百元的行政費,但她就七萬元的訟費金額有異議,聆案官促請雙方自行商討訟費安排。
無律師代表的方國珊昨親自出庭應訊,聆案官得悉她對訟費金額有爭議後,提醒她有權展開聆訊,即要求另一名聆案官評定訟費金額,最終定出的金額雖可能「打個折」,但她或須就該聆訊支付額外訟費,情況猶如「搵舊石頭揼自己隻腳」。
聆案官又指,方任職區議員多年,身邊理應不乏律師朋友,建議她先諮詢律師朋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就訟費展開聆訊。
是次破產呈請由已故地主何淑明長孫兼遺產管理人關雄盛提出。方於九五年與地主一方在西貢大網仔合作發展丁屋,惟項目「爛尾」,地主一方興訟要求方及其公司歸還土地及賠償。高院去年七月裁定有關項目涉俗稱「套丁」的做法,屬不合法協議,裁定方敗訴,她須向原告歸還土地業權,及為佔用土地賠償租金逾八十二萬元和相關利息。方不服該判決,已提出上訴。案件編號:HCB 72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