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退休老翁疑因租務糾紛,涉嫌在兩個月內三度(界)爛村代表的宣傳橫額,當一名休班警長上前阻止他時,他涉嫌用(界)刀在警長的臉頰畫上交叉傷痕。老翁否認三項刑事損壞罪及一項傷人罪,案件經審訊後,原定於昨天在粉嶺法院裁決,但被告一直沒有現身。裁判官指,因應疫情法院就法庭聆訊有特別安排,決定押後至明天(23日)宣判,並批准昨天沒有到法庭的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羅炎達(七十二歲),被控於去年九月十八日、十月卅一日及十一月廿一日,在上水東慶路東慶堂外及上水圍一帶,毀壞共廿五幅屬於廖興洪的橫額。他另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廿一日傷害警長X。
案件原定昨早裁決,但被告沒有準時出席聆訊。控方表示,警方前天曾到被告的住所,通知他昨天須到法庭出席聆訊,但因為被告沒有手機,故昨天未能聯絡到他。裁判官在休庭等候了約一小時後,決定押後至明天裁決。案件編號:FLCC 51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