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新防疫措施規定指明地區,即孟加拉、印度、印尼、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及南非的抵港人士必須在登機前三天提取檢測樣本,並於登機時出示檢測報告正本。但香港僱傭公會表示,僅提供三天予外傭做檢測,時間倉促,令海外僱傭中介及僱主面臨困境,料只有少數外傭能順利來港。
公會指出,大多數海外檢測機構無法於三天內提取樣本並發出報告,而且時間倉促,就算有機構能兩天內發出合格證,僱主只有一天時間訂機票及酒店,價錢必定奇高無比。一旦檢測不合格,僱主定必蒙受重大損失,預計逾一萬元。而為減少損失,海外中介有機會停止派送外傭,令僱主白白等待。該會建議政府倣效廣東省做法,把提取樣本及報告的有效期延長至起飛前一星期。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有關檢測樣本有效期的要求,即在飛機的預定起飛時間前七十二小時內採集樣本,已平衡公共衞生考慮及實施政策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