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有救生員在荃灣汀九近水灣泳灘,穿備潛水衣潛入海中檢查防鯊網時遇溺,最終不治身亡。死因庭昨開始就事件展開研訊。死者上司供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為泳灘配置潛水裝備後,既沒有規管要定期檢查更新潛水裝備,又沒有指引救生員如何獲取資格使用潛水裝備。庭上又披露,康文署在案發後才「後知後覺」,懂得鎖上潛水裝備,讓泳灘主管妥善保管。
死者為終年四十歲的陳志康,他於一六年起任職康文署泳灘季節性救生員。死者兄長陳志遠作供時透露,死者生前經常參與潛水活動,惟他沒有潛水專業牌照。
救生員姚志強供稱,當日他在瞭望台上當值時,察覺穿上潛水衣的被告正下水,故一直遠觀該處的水面情況,但逾十五分鐘後再沒有氣泡浮出水面。他懷疑死者出事,即穿上潛水裝備落海搜索,終發現死者被防鯊網「戟住」不能移動,他須把死者的潛水衣解開後,才能把死者拖返灘上急救。
死者上司、高級救生員冼玉坤供稱,救生員只會在海面上目測防鯊網的狀況,若發現有損壞,會交由專業人員負責。他否認會指示救生員潛入深海做打撈雜物的工作。他又指,泳灘配置兩套潛水裝備,沒有明確指引說明使用目的,但根據他經驗,潛水裝備應是讓救生員搜索昏迷及沉在水深超過兩米的遇溺者。
冼坦言,案發時不知道死者要使用潛水裝備,又稱若當時知道他要穿潛水衣必定會阻止,因康文署未有指示哪名救生員具有相關資格。惟潛水裝備沒有上鎖,任何人都能私下取用,更甚潛水裝備不知是否操作正常,因他們沒有指示須定期檢查和維修潛水裝備,而該兩套裝備亦不在泳灘每年的更新清單之上。案件編號:CCDI-94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