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一級榮譽畢業生聲稱因未能滿足女友需求而被虐打案,原定昨在區院續審。不過,辯方律師昨在開庭後向法官透露,女被告於本周二(14日)案件開審當日曾有企圖傷害自己的行為,辯方擔憂能否繼續進行審訊,打算申請押後審訊,以待被告向精神科醫生求診。法官稱需要相關醫療證明,以檢視被告是否適宜繼續審訊,若法庭知道有任何機會或徵兆顯示被告會傷害自己,或會考慮讓政府精神科醫生替被告診斷,屆時會將被告扣留在精神科治療中心,這樣也可防止被告傷害自己。法官先把案件押後至今天續審。
被告麥凱晴(卅九歲),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四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她於一八年五月至八月,在跑馬地某大廈襲擊及傷害男子X(卅二歲)。
案件於本周二開審,控方先傳召X出庭在屏風後作供,他尚未完成作供,原定在昨繼續作供。另外,法官昨警告事主和被告雙方親友,切勿妨擾審訊,若他們有任何行為會對審訊造成妨擾,或會構成藐視法庭。
按X早前在法庭的證供,他於前年四月認識被告,與被告發展成為情侶,並曾到被告的家中與她同居。被告不滿他在性交時「好快完事」,竟推他的頭撼埋牆,更張口咬他。被告性需求好大及「每日都需要」,他因在性愛上不能滿足被告,又不斷被游說及怕再被打,才聽從被告去購買藥物治療陽痿的藥物「偉哥」,以冀能滿足被告。此外,被告又因置業問題數次襲擊他,包括用金屬椅子打他的頭、用風筒烘吹傷他的陰莖、捉他的頭撼牆、用鉸剪插他胸口、把滾水淋在他的大腿上等。不過,辯方律師在盤問X時,曾質疑X是自殘。案件編號:DCCC 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