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去年十二月拘捕一名二十六歲姓劉男子,他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調查顯示,該名被捕人士涉嫌與一個網上籌款活動有關,聲稱籌得款項會用作購買物資,支援非法集結活動。
警方其後繼續追查該名男子的資金來源,發現另外有一男一女的帳戶內曾有不尋常及大額的現金交易,涉及款項共約一百八十萬元,當中五十萬元其後存入該名姓劉男子的帳戶。警方前日分別在紅磡區及上水區,拘捕一名二十三歲姓張男子及一名二十五歲姓譚女子,兩人均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八月上旬及九月中旬向警方報到。